⒈ 程朱理学的主要范畴之一。谓“理”在物先,事事物物皆是“理”的表现,要依据具体事物穷究其“理”。
⒈ 程 朱 理学的主要范畴之一。谓“理”在物先,事事物物皆是“理”的表现,要依据具体事物穷究其“理”。
引《礼记·HRef=https://www.xuegushici.com/list/daxue/ target=_blank class=infotextkey>大学》“致知在格物” 宋 朱熹 集注:“閒尝窃取 程子 之意以补之曰:‘所谓致知在格物者,言欲致吾之知,在即物而穷其理也。’”
严复 《原强》:“夫 朱子 以即物穷理释格物致知,是也;至以HRef=https://www.xuegushici.com/list/dushu/ target=_blank class=infotextkey>读书穷理言之,HRef=https://www.xuegushici.com/list/feng/ target=_blank class=infotextkey>风斯在下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