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稽征。
引宋 陈师道 《后HRef=https://www.xuegushici.com/list/shan/ target=_blank class=infotextkey>山谈丛》卷四:“景德 四年,三司使 丁谓 復行稽括,比 咸平 六年税额增三百四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九贯石。”